| 为了保证民族东路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从6月25日起,包头市交警部门决定对民族东路的莫尼路至友谊大街段采取交通管制。
据了解,民族东路的莫尼路至友谊大街路段的原人行便道上施划了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外为人行道,路缘石以下为机动车道。另外,此路段禁止人力三轮车通行,残疾人力三轮车除外。同时,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在该路段行驶时须在划定的非机动车道内通行,遇有障碍物时在确保行人通行安全的条件下可借用人行道通行,通过后应立即驶回原车道;进出非机动车道及上下坡时应减速慢行;不得追逐或曲折竞驶,争道抢行;横穿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电动自行车通行时应避让自行车。其次,道路范围内未施划停车泊位的地点禁止机动车停放。非机动车应在人行道以外停车区域停放,且不得影响正常通行的车辆行驶。该路段沿街单位、商铺等有义务保持门前道路畅通,给自行车通行提供便利。不得设置障碍物或占用道路从事其他影响通行的行为,确保门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对此,交警提醒,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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